主管QQ

站内信联系
网站导航
新闻资讯
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资讯 >

压力容器制造(含设计)许可证、生产资质证书的评审内容及提供资料

时间:2023-07-16 20:32 点击次数:116

  八、对制造换证单位(单独申领的设计证在许可有效期内的),可根据企业的申请情况确定是否确认其设计能力,如单独申请设计许可证,按照《设计许可鉴定评审实施细则》规定另行审查确认。

  九、对同时申请设计能力确认的单位,审查其设计文件(试设计文件或设计业绩文件应当覆盖其制造许可的设备品种范围)。

  (三)换证、增项申请单位所持有的特种设备许可证(原件)及持证期间压力容器制造(含设计能力确认)产品的清单;

  (四)压力容器质量保证手册及其相关的程序文件、作业(工艺)文件、质量记录表卡;(五)质量保证工程师、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明细表及任命书、聘用合同、工资表、相关保险凭证、身份证、职称证明、学历证明;

  (六)工程技术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焊接、无损检测及其他专业作业人员)明细表及其聘用合同、工资表、相关保险凭证、身份证、职称证明、学历证明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原件);(七)设备、工装、仪器、器具、检验试验装置等台帐和档案;

  (九)受理的许可项目试制造样品的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图样、设计计算书、安装使用

  说明书等),作业(工艺)文件(包括工艺规程、工艺卡、焊接工艺规程(WPS)或焊接工

  艺卡(WWI)、焊接工艺评定报告(PQR)、检验工艺规程等),质量计划(过程控制卡、施

  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检验、试验、验收记录与报告(验收报告、竣工报告),监督检

  (十三)管理评审、内审、不合格品(项)控制、质量改进与服务、人员培训考核及管理等质量保证体系实施的有关记录;(十四)评审过程中需要的其他资料。

Copyright © 2028 大摩娱乐注册 TXT地图 HTML地图 XML地图

QQ:站内信联系 邮箱:站内信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