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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推动大型仪器设备协作共享 入网仪器达15507台(套)

时间:2023-08-22 08:49 点击次数:116

  】大型科学仪器设备是不少创新实验的必备条件,也是创新发展、培养人才重要的物质保障。对于创业路上的中小企业而言,各类高精尖的大型科学仪器是开展科研实验、加速技术攻关的“利器”。

  但由于价格昂贵,创业者往往只能望“器”兴叹。此前,大型科学仪器主要集中在高校、大型科研机构或龙头企业,由实验室或课题组分散管理和使用。由于各种原因,大型科学仪器的开放程度和使用率偏低,存在束之高阁的闲置情况。

  通过搭建共享平台,我国正着力推动科学资源开放共享,在大型科学仪器与有需求的科研工作者之间“搭鹊桥”。

  为整合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现有高校、院所、企业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源,推进开放共享,省科技厅自2005年始建设山东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开展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协作共享工作,面向高校、院所、企业等单位征集单台套价值在10万元(含)以上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要求加入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为科技创新活动提供服务。

  截至2021年底,加入山东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科研仪器原值10万元以上的仪器15507台(套),设备原值140.29亿元,仪器入网数量居全国前列;入网会员单位达到13553家,其中中小微企业11626家。

  为调动高校、科研院所等仪器拥有单位开放服务的积极性,支持中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自2015年实施创新券政策,通过创新券对中小微企业使用共享大型仪器按照合同发生额给予40-60%的补助,对开展共享服务工作表现突出的仪器拥有单位给予奖励。实行创新券补助政策以来,通过创新券共补助了5674家中小微企业,发放补助资金15383.72万元。

  2021年以来,山东省科技厅进一步深化改革,推行创新券跨区域“通用通兑”、推动“国家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入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用网等,激励科研仪器设备共享,激发中小微企业科技创新潜能。

  促进科学仪器开放共享是我国近年来的重要政策之一。为加快推进科研设施与仪器向社会开放,进一步提高科技资源利用效率,国家对此专门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要求按照科研设施与仪器功能实行分类开放共享。

  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这些“藏在深闺”的大型科学仪器也加快了走出校门、走出实验室、走出科研机构的步伐,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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