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新增协议定点医疗机构资料清单【(1)-(5)】: (1)《济南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机构定点申请表》或《济南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机构定点申请表》1 份;(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全本)或军队医疗机构为民服务许可证、经营场所房产证明或租赁协议、注册在本机构的执业医师注册证、护士注册证及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3)《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名册》,本单位《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医疗仪器设备清单》,信息管理系统截图(包括HIS系统截图、电子病历系统截图、药械进销存系统截图, 截图须体现本单位名称); (4)与医保政策对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文本; (5)纳入定点后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预测性分析报告
申请新增协议定点零售药店资料清单【①-④】:①《济南市基本医疗保险零售药店定点申请表》1份;②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身份证、经营场所的房产证明或租赁协议、《执业药师注册证》、从业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零售药店从业人员名册》,本单位《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药品进销存计算机管理系统截图(须体现本门店名称)及复印件1份;③-④见备注
申请新增协议定点零售药店资料清单: (1)《济南市基本医疗保险零售药店定点申请表》1份; (2)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身份证、经营场所的房产证明或租赁协议、《执业药师注册证》、从业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零售药店从业人员名册》,本单位《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药品进销存计算机管理系统截图(须体现本门店名称)及复印件1份; (3)与医保政策对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文本; (4)纳入定点后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预测性分析报告。
申请新增协议定点医疗机构资料清单【(1)-(5)】: (1)《济南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机构定点申请表》或《济南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机构定点申请表》1 份;(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全本)或军队医疗机构为民服务许可证、经营场所房产证明或租赁协议、注册在本机构的执业医师注册证、护士注册证及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3)《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名册》,本单位《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医疗仪器设备清单》,信息管理系统截图(包括HIS系统截图、电子病历系统截图、药械进销存系统截图, 截图须体现本单位名称); (4)与医保政策对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文本; (5)纳入定点后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预测性分析报告
申请新增协议定点零售药店资料清单【①-④】:①《济南市基本医疗保险零售药店定点申请表》1份;②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身份证、经营场所的房产证明或租赁协议、《执业药师注册证》、从业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零售药店从业人员名册》,本单位《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药品进销存计算机管理系统截图(须体现本门店名称)及复印件1份;③-④见备注
济南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机构定点申请表.docx;济南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机构定点申请表.docx
济南市基本医疗保险零售药店定点申请表.docx;从业人员名册.docx
济南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机构定点申请表.docx;济南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机构定点申请表.docx